組裝工藝對于鋼板倉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們都知道,不管是鋼板倉廠家還是鋼板倉用戶都特別在意鋼板倉的裝配工藝,因為他的好壞將直接延長鋼板倉的使用壽命,從而降低其故障概率。
鋼板倉廠家為了說明組裝工藝,的重要性,我們首先了解鋼板倉庫的分類。近年來,焊接鋼板倉鋼板倉庫在國內得到了發展,根據我們鋼板倉的使用年限根據設計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方案根據放置位置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室內倉庫,主要放置在車間內,以方形倉庫為主,另一類是室外倉庫,主要是原有倉庫。室內倉庫受到車間高度的影響,但同時對物料儲存的要求也比較高,所以室外倉庫要靈活得多,配套場地的高度不受影響。
根據加工情況工藝,鋼板倉庫主要分為四類:1.工藝焊接倉庫簡單的材料很普通,焊接鋼板倉是幾種8.鋼板倉安裝調試,包裝,運輸及風險,鋼板倉驗收標準8.1乙方需為本項目配備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到現場負責安裝,調試,培訓等。
8.2維修服務: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系售后服務事宜,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響應到場,48小時內完成鋼板倉維修或給出解決方案,并承擔修理調換的費用。
9.包裝:9.1乙方所交付的產品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鋼板倉搬運,焊接鋼板倉裝卸的防震膜及包裝箱,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破損和零件散失。并應按產品特點,根據我們鋼板倉的使用年限根據設計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方案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鋼板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情況下安全運輸。
9.2乙方對包裝箱內或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鋼板倉產品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中的位號,鋼板倉,鋼板庫,大型鋼板庫,大型鋼板倉,鋼板倉廠家-山東泰和鋼板倉有限公司零件號。
9.3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詳細數量清單。
9.4凡由于乙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乙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
9.5所有產品的鋼板倉檢測報告,安裝要求規范,安裝鋼板倉基礎,鋼板倉使用說明書,詳細鋼板倉備品備件清單及合格證另附檔案袋中隨貨同行。
10.運輸及風險:乙方負責運輸,裝車,轉運及現場卸貨,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對交貨前的供貨及運輸全過程安全負責。在運輸,裝車,轉運,卸貨的過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貨物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11. 驗收11.1初步鋼板倉驗收標準:設備運至安裝地點后,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產品清單進行數量驗收,雙方簽字確認,并由乙方提交一套制造記錄書給甲方,包括所有材料放行的資料,制造記錄書所需要的文件和其它相關資料如下:1)產品出廠試驗報告(6套);2)出廠檢驗合格證書(6套);3)運輸裝箱單(6套);4)使用說明書(6套);5)提供鋼板倉底埋件平面定位,埋件型號及埋件詳,制作施工要求;6)提供倉底荷載,要求分開提供倉體(包括鋼板倉及倉頂以上結構)恒載,活載標準值及倉內儲料荷載標準值;7)如利用下部混凝土結構作為鋼倉施工平臺,請注明范圍,并注明施工荷載作用位置及大小。如設計院所提供的提資中尺寸能滿足施工要求,請盡量按照工藝尺寸;8)鋼板倉全套電子版施工。投標鋼板倉公司須具備滿足鋼板倉項目的專項設計資質(散料倉儲專項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所提資料必須加蓋鋼板倉公司設計資質章(含設計資質等級及設計資質編號),設計人及審查人簽字。
11.2檢驗本技術規范用于鋼板倉合同執行期間對乙方所提供的鋼板倉設備進行檢驗,確保乙方所提供的設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
工廠檢驗和試驗工廠檢驗是質量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乙方嚴格進行廠內各生產環節的檢驗和試驗。乙方提供合同設備簽發鋼板庫質量證明,鋼板倉檢驗記錄,測試報告,鋼板倉材質報告,并且作為交貨時質量證明文件的組成部分。
檢驗的范圍包括原材料的進廠,部件的加工,組裝,試驗至出廠試驗。
乙方檢驗的結果要滿足技術規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處或達不到標準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處理直至滿足要求,同時向甲方提交不一致性報告。乙方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時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類型中價格低的,但是質量和使用壽命都沒有保證。
2.裝配式倉庫,裝配式工藝,鍍鋅板料是鋼板倉庫的主流發展趨勢,使用壽命長。
3.立浦式,又稱咬入式或卷板鋼倉,與裝配倉的區別在于采用鍍鋅板,由卷板機械整體成型。鋼板倉密封性好,但整體質量不可控。如果倉庫的某一部分變形,很難維護!鋼板倉主要用于貯存水泥,粉煤灰,礦渣微粉,熟料,糧食等粉,粒狀物料。2013年,已成功用于硫酸等液體的貯存,倉:cāng原意是用荊條編的儲藏糧食或其他物資的工具。鋼板倉是用鋼板鉚接,焊接或組合成的儲藏工具。
原意是指鋼板庫的倉體部分,也能夠單指小型鋼板倉。鋼板倉的開展已有100多年的歷史,最早在國外得到廣泛應用,應用儲糧的鋼板筒倉來源于20世紀初,20世紀70年代末,在國外糧食職業,鋼板倉幾乎替代了任何類型的糧倉。
鋼板庫是差異于鋼板倉的界定稱謂,此稱謂源于2003年《水泥》雜志第一期第37頁"用大型鋼板庫解決淡季出產水泥的貯存問題"一文,稱謂的確定是由載文作者徐茂成和責任修改王承敏先生構思,因此,把大型鋼板庫稱其為大型鋼板倉,因不能差異容量巨細的概念而欠妥。